据悉,彭城七里示范段南至和平路、北至石磊巷、东至解放南路,共包括1处历史文化街区、3处文物保护单位、5条历史街巷。这片区域浓缩了徐州历史、见证了时代更迭,留下了人文名仕的居住印迹,是最能体现徐州人生活的典型地段。
为了更好地满足周边社区居民的需求,该项目将打造一系列户外社交休闲空间,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此外,还将按照文商旅居示范区的标准进行全面打造,配备完善的休闲商业配套及丰富的度假休闲体验业态。
在空间规划上,整个示范段街区空间规划为四类主题:“雅生活”区、“闲生活”区、“乐生活”区、“新生活”区。
“雅生活”区,代表雅生活,以文玩雅集为特色,原古玩字画业态的业态提升,徐州人文雅集的怀旧文化艺术集合区;
“闲生活”区,代表闲生活,以民俗百态为特色,是徐州民俗、民风、民艺、非遗百态的集中呈现,文化休闲体验中心;
“乐生活”区,代表市井烟火生活,以彭城味为特色,是徐州饮食文化、市井烟火的创意新体现,情景消费游憩区;
“新生活”区,代表新生活,以潮流社交为特色,是徐州的现代面,徐州的潮流风向标,文化娱乐社交区。
职工李某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称工作期间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也未给职工设立账户缴存公积金。立案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但该单位一直未履行。
因该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罚款4万元。该单位以单位注册地址在某镇不在缴存范围内且处罚过重为由,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单位为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行政处罚金额符合规定,故判决驳回该单位的诉讼请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学之韵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违反了上述规定,经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后仍拒不改正,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罚4万元并无不当。
李某等19名职工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称徐州某公司欠缴其住房公积金,要求公司补齐欠缴住房公积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立案调查,发现该单位确实存在欠缴行为,经数次沟通,该单位以补缴人数多、金额大等问题不同意补缴住房公积金。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该单位送达《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决定书》,要求该单位为投诉职工补缴公积金。该单位收到执法文书后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应当按时、国学之韵足额缴存,最终为李某等19名职工补齐所欠住房公积金,共计补缴57.8万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徐州某公司作为条例中规定的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若单位存在经营困难,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申请降比或者缓交,而不是拒绝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张某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称徐州某公司自2021年5月停缴其住房公积金,要求单位予以补缴。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立案、调查,查明张某2021年4月被鉴定为四级伤残,自2021年5月起退出工作岗位,保留与徐州某公司的劳动关系,单位不再发放工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张某因工伤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也不再发放工资,不属于在职职工,故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张某的投诉不予支持。张某不服处理结果,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因工伤于2021年4月被鉴定为工伤四级伤残,退出工作岗位并保留劳动关系,自5月起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的在职职工,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后张某不服,上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第一条规定:“《条例》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根据上述规定,公积金缴存对象中的“在职职工”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单位中工作或有工作岗位,二是由单位支付工资。本案中,张某因工伤构成四级伤残后退出工作岗位,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付相关待遇,故其不属于在职职工,不在强制缴存范围内。
答: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一类是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仅为部分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庭审细节的披露让不少人潸然泪下,也让人对人贩子更加深恶痛绝。如何不让被拐悲剧重演?加强防范很重要↓↓↓
家长要教会孩子记住自己所在的城市、小区、自己家的门牌号和家长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等重要信息,并让孩子熟记三个重要的紧急电线。
情景模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方法。通过模拟常见的拐骗情景,可以让孩子在“演练”中体验被拐的危险、思考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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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娃”是一种快乐的分享,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孩子的照片或各种信息上传网络后,可能会暴露儿童信息,增加被拐风险。如何正确“晒娃”?请牢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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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的原图下载保存到手机后,可以查看到拍照的地址、时间以及手机信息。
为了避免这些隐私信息的泄露,苹果用户可以在手机设置中找到隐私,打开定位服务,找到相机,将相机的相关权限关闭;安卓用户可以在相机的设置中关闭地理位置信息。
将社交媒体上的好友进行分组,将娃的照片分享给你最想分享的亲朋好友,不要大范围共享。
如果不慎被拐,孩子首先需要保持冷静,保存体力,不要过度反抗,发现警察出现要迅速挣脱求助。
在公共场所时,可以制造噪声或用大幅度动作吸引路人注意力,尽量记住自己的移动路线和罪犯的特征,观察周围环境,寻找机会逃跑。
近日,由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省老龄协会、省广电总台联合主办的2024年江苏省“敬老月”主题宣传暨“银龄行动 聚力生辉”活动启动仪式在南京玄武湖情侣园举行。
为配合主题宣传活动,13个设区市派出老年团队进行了太极展演活动,我市太极拳表演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刚柔并济、沉稳自信的武术动作,荣获最佳表演奖,充分展现了我市老年体育爱好者的风采与活力,为徐州创新开展“银龄行动”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10月12日,全国工商联在甘肃兰州发布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制造业500强榜单。徐州2家民营企业入围“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3家民营企业入围“2024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
以下人员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拟批准享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0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残疾补贴业务请拨打民政电线,残疾证相关业务请拨打残联电线。